浙江对部分低风险食品实行生产许可告知承诺
2024-11-24 01:41:36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浙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部促进食品行业发展,分低风险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全覆盖试点。食品实行生产纳入此次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告知低风险食品有4大类5个类别单元,分别是承诺粮食加工品类别中的小麦粉、大米,浙江茶叶及相关制品类别中的对部茶叶(紧压茶除外),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类别中的分低风险可可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类别中的食品实行生产淀粉糖。申请人在提出这几类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时,告知只要申请材料齐全、承诺符合相应要求且提交经签章确认的浙江告知承诺书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对部直接向申请人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分低风险

  据了解,在开展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全覆盖试点前,以首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为例: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申请、材料审查、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工作流程,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而开展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申请人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应要求且提交经签章确认的告知承诺书的,市场监管部门一般现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当场制作食品生产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与此同时,为确保“放”后有人管、监管有手段,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放管结合”思路,认真研判风险隐患,研究细化监管举措。一方面,明确适用例外。对存在隐瞒真实情况、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生产条件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等6种情形的申请人,不适用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另一方面,加强证后检查。要求各地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被许可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同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接下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督促指导各地秉持“程序简化但要求不降,许可便捷但监管不松”理念,在证后首次现场检查基础上,用好履责报告、监督抽检、风险治理、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工具箱”,切实在严监管中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结合业务培训、“三服务”等活动,帮助各地解决工作流程、证后监管、风险防范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提升条线干部的能力本领,确保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全覆盖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走深走实。(施本允 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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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