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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严查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违法行为 最高处罚500万元

2024-11-24 03:31:39      点击:529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黑龙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价格秩序,江严价格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查药处罚12月6日,品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医疗

提醒告诫书要求药品和医疗器械经销单位,器械严格遵守《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违法万元遵循公平、最高合法和诚实信用的黑龙原则,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江严价格切实做到标价真实准确、查药处罚货签对位、品和标识醒目,医疗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器械,应当通过网络页面,违法万元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相互串通、趁机涨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时开展检查巡查,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将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将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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